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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政策浅议
2013-11-13 10:44:03   来源:中国物资再生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随着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以及“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保持增长、惠及三农”为重点,促进我国汽车业的发展,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现机动车的加速更新报废,推动汽车排放标准的升级和安全技术的提升,使汽车报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执行给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严重的冲击。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现行税收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是取消了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其中,2009年按70%的比例退税给纳税人;2010年按50%的比例退税给纳税人。
    三是报废船舶拆解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适用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报废机动车回收是再生资源流通环节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它不同于一般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目前全国现有380多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经营规范、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经营设施。多年以来,企业始终坚持社会效益至上,主动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责和公益事业,对我国的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国家财税部门对再生资源(含报废机动车)取消免税政策,恢复征收增值税,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原本很高的运营成本更加扩大,企业盈利空间大幅度压缩甚至丧失。因为企业在汽车报废回收过程中很难取得进项税加以抵扣,需要全额交纳增值税,这就是行业的特殊性和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必将使企业经营困难增加、难以为继。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是企业执行的高标准新要求。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国家标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行业自2001年国务院令第307号颁布以来行业最新政策和标准,它对于提高行业的整体形象、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等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面对税收调整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回收拆解企业在落实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时还要对硬件设施进一步增加投入,添置设备,加大了企业的负担;同时由于二手车交易的日益活跃和不规范,大量即将到期的报废的车辆通过转藉避开了强制报废的规定,使报废汽车资源流失日益严重。一方面社会车辆保有量迅速增加,另一方面报废汽车回收量明显减少,出现了汽车业两大环节发展的不平衡、不正常。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行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2008〕134号)第(七)条 “积极促进汽车消费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支持二手车市场改造,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加快淘汰“黄标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的技术水平。”财政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二)、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7、二手车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二手车市场进行以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和服务功能升级;支持有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示范。
    财政部、商务部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2008年第10号公告 )明确: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建[2009]104号)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制定了扶持政策:
1、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上述政策是国家通过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确保增长、惠及三农来扩大汽车消费,拉动内需,促进汽车报废更新,振兴经济。它必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2009年度行业政策的盘点,尽管全球经济学家一致认为:2009年将是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全球经济总量和财富将大大缩水。为了挑战全球金融危机,确保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救市政策,这些政策也惠及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这是积极的行业扶持政策,是行业发展的机遇。但是,由于行业新税制的实施又将这一优势迅速抹杀,使刚刚迎来的行业发展新机遇立刻消失。行业一面受到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政策扶持,一面受到新税制实施增加的沉重负担,行业企业真正体会到放开手、捆住脚的经营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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